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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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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顶着大头盔飆车,多么诡异),今日却休间得多,有些说不出的风流儒雅。他的驼色窄领西装外套已脱下,搭在椅背上,那外套我也熟悉的,一看到便彷彿嗅到他的气味。还穿在他身上的,是一件白色棉麻薄衫,小企领颇具东方风格,又不显拘束。我对时尚搭配没有半分常识,却也知这样的衣服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身体太单薄的人,穿了不免自曝其短;身材好但气质不佳的,穿了则显得流里流气。

我不知道这叫情人眼里出潘安还是怎么搞的,总之他穿起来就是好看,要身体有身体,要气质有气质。我看得呆了,脑中突然闪过某些神秘画面。问我甚么画面?说穿了也不神秘,不过是想着白衣卸下后的身体,那个我还没见过全貌的身体,我想着怎么逗弄它,令这张正直温文的脸染满兽性衝动。这张脸很少表现过分的情绪,我想看它渴望、看它霸道、看它如何只剩追求极乐的肤浅。唉,当然,肤浅的是我才对。

姓唐的,你好啊你,专程上门来色诱我?

唐家祥微笑:「好久不见呀。最近每次来,你都躲在厨房。」

你知道吗,我其实最讨厌你穿白色衣服,我讨厌得无以復加。因为纯白顏色里头的你,是我最钟爱、最钟爱的。那是明朗乾净得似一场清凉雨,彷彿可以解我数辈子的贫乏枯燥。我讨厌见你穿白色,因为那会令我钟爱得不知所措。

(我也依然记得从前白衣胜雪的你。然而我们连今世的短短交集都急着要忘记,又谈甚么从前。)

我斜眼看看餐桌上的豪华cajun「百分百原味」拼盘,按兵不动地也对他笑:「不好意思呢,厨房里一直都很忙,分不了身啊。」

说时迟,那时快,唐家祥来了一记我万想不到的绝招。他低眼瞧了两下我交叠身前的双手,陡然间一把将我的左手腕抓起来,力道不重,只是用手指头捏起。他说:「又烫伤了?」

喂喂,有人可以这样找老闆出场来动手动脚的吗?甚么「又」烫伤了,你和我很熟、知道我常常做菜烫伤吗?其他客人听到了会怎么想?这还不是摆明了有姦情?我小臂上被炸油烫起的水泡刚刚结痂,皮肤敏感得很,我反射地要缩手,唐家祥却死不放手,表情坚持。

我不敢和他硬挣,只好说:「在厨房做事,难免嘛!那句台词怎么讲?『将军难免阵前亡』嘛。」

唐家祥一手抓着我还不够,另一手也伸出来了。我愕然看着他替我捲起袖子,原本遮住手肘的反折衣袖现在褪到上臂。为求对称,他又来捲我右手衣袖,搞得我活像在自己家准备油漆或是修水管。

我很尷尬,唐家祥却从容地说:「伤口比较重要。服装礼貌等伤口好了再讲。我看你袖口不停摩擦着结痂地方,用看的也痛。」

我甩了一下头,「做餐厅生意,哪里有不带伤的!要是这也在意、那也讲究,客人点菜我做之不及,小店早就倒闭了。」

我说得洒脱,声音却有点发抖。唐家祥的手指在我臂上仅仅是不经意滑过,我都像是身中电击。坏就坏在不是击到心里,是击到其他地方。我小腹一阵紧张,往桌前悄悄挪了半步,以桌沿遮住下半身,很怕有甚么在餐桌前不该活跃的部位,被他捲个袖子捲到活跃起来。

──你要勾引我就露骨点,要骂我整你的恶戏也快开口,使甚么美男计,你究竟讲不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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