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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总结婚的日子 第2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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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两人都不想再吃外卖,陶源手把手教宋飞澜煮了一锅粥,又买了两个肉夹馍当干粮,算是对付过了一顿饭。

第二天早晨,阴雨连绵的早春终于放晴。宋飞澜枕着手臂躺在床上,一边看着陶源在床边穿衣服一边说:“上班之前一定记得吃早饭,我一会儿给张秘书打电话,叫她给你买了送到办公室。”

陶源点点头,打着领带说:“你自己也别忘了吃,楼下就是一家早餐店,要是不想下楼,冰箱里有我做好的三明治,你放进微波炉里热一热,还有牛奶。”

宋飞澜笑着从床上坐起来,光着上半身冲他招了招手。陶源便弯腰靠过来,宋飞澜拉着他的领带,十指翻飞帮他打好一个漂亮的温莎结,又拽着那个刚刚理好的结,在陶源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像个正宗的人妻受那样叮咛:“坐轮椅,别逞强不当回事儿。”

“知道。”陶源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再睡会儿,有事给我打电话。”

待陶源出门,宋飞澜也一个轱辘从床上爬起来,几分钟啃了冰箱里的三明治,凭着传说中‘早晨买菜最新鲜’的信息,穿着一身大红的羽绒服,坐反了一趟公交车,又凭着双腿走回去,一路杀到超市门口。

单看他选得这个购物场所就知道不是个会过日子的人,真正的行家都到菜市场去,没见哪位家庭主妇一大早去超市买菜的。而且早晨八点超市连门都没开,宋飞澜哆哆嗦嗦跳着脚进了附近的一家早餐店避风,要了碗热豆浆,配着半个多小时前还未消化干净的三明治,算是打发了他多灾多难的胃袋。

他拿着头天晚上上网查阅的‘新婚主妇拿手菜’,又对了一遍要买的菜品清单,终于在九点零一秒,满脸自信地踏着祥云冲进超市里。那双养尊处优从未沾过俗务的手,纠结地点着货架上的圆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挑兵挑将好似在做一道完全没有见过的拔高题。他皱着眉瞅了一圈,在这群好似一个妈生得但又长得不是那么一致的兄弟姐妹里严苛地挑选出一只跟菜单上长得最像的白菜。之后的购物旅程如上述程序循环往复,宋总盯着货架上的蔬菜们满脑袋毛线,已经完全记不得哪个是哪个了。

待他走出超市大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宋总作死的乘车恐惧症爆发,又因为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贵命,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公交线路一无所知,未免赶不上给亲亲老公做午饭,最终还是保守的选择了两腿蹦回家。

厨房的战局远比买菜时焦灼得多,宋飞澜穿着围裙很像那么回事地将一盆切得奇形怪状大小不一的白菜倒进冒烟的油锅里,原本平静的假象立刻被打破,灶台上噼噼啪啪一阵惊天动地的响,宋总一手抄着铲子一手举着锅盖像一只吓得炸了毛的猫咪一蹦两米远,幸亏是厨房够大,要不然还真容不下他,这场面换个布景完全能无缝衔接进灾难片。待活蹦乱跳的油点子安静下来,他才鼓起勇气试探地往锅前伸了伸脑袋,一半白菜被不负责任的厨师惊慌之中倒在灶台上,剩下的一半由于没有及时翻炒,油温又太高,已经散发着焦糊的香气安静地瞑目在炒锅里。

然而满怀爱意的宋总并不放弃,好在作为一个读过野鸡大学的知识分子,他的时间统筹能力还算及格,立刻决定先把排骨炖进锅里。虽然这个过程依然手忙脚乱,甚至在焯排骨的过程中烫坏了他指节纤细的小嫩手,最终的结果却是有惊无险地炖进了锅里。由于酱油、花椒、八角等调料严格按照菜谱以克称量,炖锅里飘出的味道竟然还不赖。宋飞澜舔了舔自己烫起包的小手指,露出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最初计划的三菜一汤到了精简成一菜无汤,机智的宋总立刻打电话叫了两个外卖凑数。

桌上的摆盘显而易见地用心,宋飞澜甚至像从前他最讨厌的饭前拍照一族那样,跟自己做得排骨合了个影。

十一点四十分,原本答应谈完事情就回家的陶源杳无音信。十一点五十,宋飞澜接到他的电话:“要跟电视台领导吃个饭,你自己叫个外卖好不好?”

说不失望是假,没有什么比费尽心力花了一上午时间专门为一个人鼓捣出一道菜,最终对方却无缘品尝这样的事更让人失落了。宋飞澜心里难过得要死,一张嘴却连提都没提这件事,只是说:“好,那你中午多吃点儿,腿伤也注意着,别喝酒,别吃羊肉、辣椒那些。”

陶源自然说好,也叮嘱他吃饭仔细。

挂掉电话,宋飞澜原本兴致勃勃的一张脸立刻垮下来,独自对着餐桌上的饭菜,有种昨日重现的苍凉。他叹了口气,夹起一块排骨尝了尝,调料没入味、内里有腥气、肉质粗糙、纤维质硬难嚼。宋飞澜舔了舔嘴巴,把那盆菜丢到一边,心想:幸亏陶源没回来吃饭。

他潦草地填饱肚子,开始着手收拾厨房里的残局,排骨倒掉,早晨买得菜全扔了,灶台擦干抹净,地板也拖了两遍,一切回归原位,没人知道他今天上午在家里上演过一出闹剧。

陶源忙完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身上明显带了酒气。宋飞澜把他扶到床上,叹了口气,像所有不得不等待醉酒丈夫回家的伴侣一样,无可奈何又任劳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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