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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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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来说也算是件好事,不然新登基不久的皇上难保不会一怒之下,硬要钦差大臣尽快捉拿凶手,到那时,那个刚正不阿的钦差大臣再次发威,估计田机与郑胜就会揭竿造反了。

吃着饭,林敬之的大脑仍在飞速运转,想来想去,觉着自己必须得尽快赶往京城,不然全公公若是被吓坏了,在新皇帝面前煸风点火,说些过激的话,估计也会坏事,虽然现在洛城已经脱离了田机的掌控,但其一旦造反,必然会先将洛城拿下。

只有拿下洛城,没有了内患,田机与郑胜,才能全心全意的对抗朝廷派来镇压反叛的军队。

“玉儿,我们快点吃,吃完了就赶路。”林敬之拿起饭碗,狼吞虎咽。

不一会,三人就将一桌子饭菜风卷残云的消灭了个干干净净,林敬之刚站起来,想要起程,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把黑豹子的皮毛在床榻上铺展了开来,找来剪刀,把四肢处的毛皮裁下。

玉姨娘搞不懂书生相公在做什么,好奇的问道:“二爷,你这是在做什么?”

“爱心手套。”林敬之嘿嘿一笑。

林敬之先照着自己的手掌剪出来两张皮毛,然后又依着玉姨娘的小手,剪了两张,不过因为豹子皮很厚实的缘故,剪的有些歪曲。

接下来,他让伙计找来了针线,亲自动手缝补,不过他只是缝了几下,就被玉姨娘接到了手中。

那豹子皮实在是太厚了,而且铁针也太细太小,他必须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穿过去,不过到了玉姨娘手中,就简单多了,就跟缝制普通的布料一般,瞧了瞧玉姨娘那双柔若无骨的小手,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那十根纤指,怎么就能蕴藏那么大的力量。

尽管玉姨娘绣工不咋滴,但在林敬之的指导下,还是缝制出了两双像模像样的手套,黑豹的皮毛很光亮华丽,掩遮了工艺上的不足,瞧着倒也颇为顺眼。

拿起手套,林敬之帮刚放下针线的玉姨娘套在了手上,稍显肥大,玉姨娘惊咦了一声,“二爷,您裁剪出来的手套戴在手中不但暖和,而且灵活了许多。”

古代的手套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根手指是并在一起的,玉姨娘第一次戴上这种手套,好奇不已。

林敬之笑着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那双手套也戴在了手上,刹那间,一股温热就传了过来,“这下骑马赶路,拿着缰绳就不会冻手了。”

“二爷,有人给您寄了一封书信。”他的声音刚落地,先前那个伙计的声音就在门口响起,林敬之闻言愣了愣,暗自纳闷,自己才到这里,谁会给自己写信呢?

“进来吧。”

门外的伙计应了一声,用双手捧着书信,一脸恭敬的走了进来。

取过书信,林敬之问道:“送信的人呢?信的主人是谁?”

“回二爷,送信的人是个衣衫褴褛的难民,他说您只要打开了书信,就知道写信的主人是谁了。”

“你先下去吧。”林敬之摆了摆手,伙计应了一声,倒退着走了出去,玉姨娘这时凑了上来,也想要看看这是谁寄来的书信。

打开信封,一股诱人的女人暗香扑鼻而来,林敬之鼻头本能的抽动了几下,连忙又将书信给合了起来,心中惊咦了一声,‘原来是她!’

不死不休

信纸中那股惑人的体香,不就是胡娇奴的么?这对双胞胎除了相貌以外,其他的地方好似都是截然相反!

姐姐胡娇娇美的如落下凡间的仙子,不染半点尘埃,而妹妹胡娇奴却似妖冶的狐狸精,人间祸水;姐姐的体香清淡馨香,犹如空谷幽兰,而妹妹的体香却如极品毒药,让人甘之如饴,欲火突生!

林敬之记得清清楚楚,刚离开洛城时,洪峰当着他的面给玉姨娘提醒过,说是如果遇到了胡娇奴,一定要多加小心,避免为其所害!

玉姨娘以前肯定是不认得胡娇奴的,不然他们两个上次去流烟阁,二人见面后不会跟陌路人一般,那她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纠葛呢?

没有避讳玉姨娘,林敬之将纸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只见上面写了一行绢秀的大字,‘出门左拐,胡记酒馆,二楼,一个人来!’

署名果然是胡娇奴。

玉姨娘虽然识字不多,但嗅觉足够敏锐,开口问道:“二爷,这封信可是那个胡娇奴托人送来的?”

轻轻点了点头,林敬之道:“不错,正是此人送过来的,玉儿,事不宜迟,我们必须马上赶路,我现在就去赴约,你与杨威则去大街上多买几件厚实的衣衫,越往北边走,天气就会越冷,暗卫们也得添件保暖的棉衣才成。”

说罢,林敬之伸手入怀,取出了一张银票,递到了玉姨娘的手中。

穷家富路,更何况林敬之此次要去的地点是京师,皇上找他还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少不了得打点一些人,所以除开小额的开销,他的身上还装有足足五十万两银票。

玉姨娘原本有些不放心,但见书生相公不容她开口,就大踏步走了出去,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去了,她与杨威商议了一下,看需要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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