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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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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公主殿下太多了。她知道公主想什么,怕什么,担心什么。寥寥数语劝下来,却胜过微臣费尽唇舌的长篇大论。”

“这个朕相信。”李世民呵呵的笑了笑,“朕的德妃,向来就是知书达礼颇识大义,贤良淑德聪颖过人。而且她常年与高阳在一直生活,对高阳更是了如指掌,这一点朕都不如她。只不过朕也知道,阴德妃一向对高阳有些溺爱,时常的做法都是顺着她护着她,哪怕她做错了事情也不打不骂。这一次能让她跟着一起劝说高阳,你的功劳不小。这件差事,你办得不错。”

我有什么功劳,这全是你的杀机的“威慑”在起作用罢了!好在我和阴德妃都不算太笨,明白了你的用意,否则做了刀下亡魂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真是伴君如伴虎!——秦慕白心中如此想到。

“微臣也不知道最终效果如何,只能是尽力而为了。”秦慕白拱了拱手,故意叹了一口气回道。

“呵呵,叹什么气嘛!”李世民的心情舒畅了许多,笑了起来,“朕知道,这一次受委屈最大的,其实是你。但成大事者,首先要有胸怀。要能受气、能受委屈,韩信不是还忍跨下之辱么?朕当年也被颉利打到长安城下过呢,还被迫送给他粮草牲畜才让他退兵。可是没过几年他就成了朕的阶下囚嘛!”

“陛下英明神武,微臣是绝不能及陛下之万一的。”秦慕白说道。

“哈哈!不过过谦,朕知道你是个难得的人才。”李世民大笑了几声,若有所思的沉默了片刻,说道,“高阳的事情,我们暂且就不要讨论了,等朕去了仙居殿问清她的意思了,再作计较。朕现在问你另一件事情。”

“请陛下示下。”

“长孙涣这个人,你觉得怎么样?”李世民问道。

“长孙将军……他一直是微臣的副手,办事能力比较出众,在军士当中也比较有威信。而且他出身名门结交广泛,在军中很有号召力,而且他本身的能力也不错,博学多才武艺不俗。”秦慕白如此说道。心中却在想:皇帝大概是因为刚才长孙涣告状一事对他有了不满,问我对他的看法与态度。这种时候,我当然不能落井下石乱说坏话了,否则就成了和长孙涣一样的人,被皇帝所看不起。而且我是长官,在皇帝面前打属下的小报告,本身也是一种无能和心胸狭隘的表现。

“如此说来,长孙涣倒是个德才兼备的青年才俊,不可多得的人才了?”李世民面带微笑的说道。

“的确如此。”秦慕白回道,“虽然微臣曾与他有过小的摩擦,但那只是私下里的一点不愉快,无足轻重。在军队里在公事上,我们还是和睦相处通力合作的。总的来说,微臣认为长孙涣是一个很称职的百骑副使。假以时日,一定更加能干。”

“是嘛?可是朕却不这么认为。”李世民冷笑一声,说道,“长孙涣,他或许是有点小聪明,打小也跟着家中的武师也了一些武艺,从此就自命不凡了。朕观他浮于表面华而不实,心胸狭隘不能容物,而且品行远不如他父兄那样端正优良。这样的人长期留在朕的身边、留在百骑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朕决定,将长孙涣革出百骑,调往别的军队里去任职。你意下如何?”

不罚却赏

皇帝突然在这时候说起开除长孙涣的事情,让秦慕白颇有些猝不及防,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难道,就因为今天长孙涣来告了一个诬状就开除他?这不至于吧!

飞快的思索了一番,秦慕白不由得心中微自一颤,想到了一些头绪。

李世民之所以“大义灭亲”开除已故皇后的侄儿,肯定是有深层的原因。百骑是一支特殊的军队,李世民对这支军队也有着特殊而且严格的要求,第一要务,就是要能“保守皇家机密”。

百骑在内宫当差,总能看到许多的皇族隐私。要是做不到“保密”这一点,那将是最为致命的错误。因为任何人也不希望自己的隐私,爆光在大众之下,更何况是君威隆隆的皇帝。

可是长孙涣却有这样的毛病——爱小打报告,嘴巴不严实。现在秦慕白可以说是落难了,他便马上屁颠颠的跑来向皇帝告诬状,落井下石。

李世民大概想的是,长孙涣平常还算乖巧,对他的顶头上司秦慕白很恭顺很尊重,可是在这种关头却来落井下石。今天他能出卖秦慕白,明天就有可能出卖皇族泄露隐私。

这样的人,这样的品行习惯,靠不住!

因小见大,李世民这才决定开除长孙涣了。甭管他是不是自己的亲戚,相比之下他这个皇帝的隐私远比什么亲戚重要得多了!

与此同时,皇帝也无疑是在向秦慕白传递一个危险的讯号:你若是敢在外面信口胡说散布谣言,后果与下场恐怕比长孙涣还要惨。长孙涣是朕的侄儿尚且如此,你就不用说了。

杀鸡儆猴!

李世民这一招用得不露形迹,却是绵里藏针暗蕴杀机!

其实想清楚这些,不过是转瞬间的功夫。在皇宫里、在皇帝身边浸淫这么长的时间,秦慕白的危机意识与政治敏感度早已是呈直线上升,虽不说变得老奸巨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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