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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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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殿下!”秦慕白拱手拜道,“在下能有今天,全托殿下的提携与鸿福,因此是特意前来谢恩的。”

“谢恩就不必了,你我兄弟,还用得着这么客套吗?”李恪呵呵的笑,伸手拍到秦慕白的背上,“走!”

“去哪里?”

“来了不就知道了!”李恪笑得神秘,一挥袍袖大步朝外走去,秦慕白只好跟上。

月光之下,二人走到吴王府后院的马厩附近。

“来人,将那匹汗血宝马牵来!”李恪下令,一名马夫领了诺,从马厩里牵出一匹浑身火炭一般的雄伟骏马。

秦慕白的眼球第一时间就被吸引了。来到大唐许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高大健硕的宝马!

李恪走上前,呵呵直笑的抚着骏马的脖颈,说道:“怎么样,慕白?这是我王府里最值钱的一样宝贝了。皇帝陛下征战天下,曾骑乘六匹宝马,号称‘六骏’。其中一匹,名曰‘什伐赤’,是一匹浑身如同火焰的红色宝马。”

“难道这就是什伐赤?”秦慕白惊问道。皇帝骑的马,也能赏赐给吴王么?

“当然不是。”李恪微笑,“陛下极爱马,也是相马的大行家,还曾为六骏写过诗。‘骏骨饮长泾,奔流洒络缨。细纹连喷聚,乱荇绕蹄萦。水光鞍上侧,马影溜中横。翻似天池里,腾波龙种生’。陛下骑的龙驹,怎么可能轮落到这里。实际上,什伐赤在陛下登基后几年,就老死了。这匹马,正是什伐赤与一匹血统正宗的汗血宝马杂交后所生的后代。”

“怪不得如此雄伟!”秦慕白惊叹道。相马,他曾听秦叔宝略说过一二。耳如撇竹,眼如鸟目,颈长体健的马,多半就是好马。而眼前这匹马,比一般的马都要高大健壮不少,后臀部位还有一些细条的花纹——这正是血统纯正的西域野马的标志!

在大唐这样的时代,马匹,就如同现代社会的车辆。这样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其价值几乎就相当于是一辆限量版的布加迪威龙!

而且,就算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对于将领来说,马匹的意义犹为巨大。三国时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背叛丁原,就是最好的证明之一。

“宝马赠英雄,它圈养在我这死气沉沉的王府里实在是太可惜了。”李恪拍着马颈转过头来微然一笑,“它是你的了,慕白。”

“什么?”秦慕白略吃了一惊,“殿下,这么贵重的礼物,在下可不敢生受!”

“怎么,嫌弃?”李恪笑道,“这次回京,其他人都避得离我远远的,你也要与我撇净干系,连我赠送的礼物也不肯要?”

“不……在下不是这个意思。”秦慕白拧了拧眉头,说道,“只是,这匹马既然是皇帝陛下赐给你的,我又怎么好去骑乘?这岂非就是僭越了?”

“这不是皇帝主动赏的。”李恪笑了一笑,随意的说道,“两年前,我奉命平息了一次雍州某县因粮荒引起的民乱,陛下要赏赐我,给封邑钱粮。我怕我的封邑超过了其他的诸王引人嫉妒,因此推辞了,主动找陛下索要了这匹马抵了赏赐。时隔两年恐怕连皇帝也不记得这样的小事了,因此,我要将它送给谁都没关系。”

“殿下睿智。”秦慕白拱手拜了拜,心道:树大往往招风,低调行事不失为上上之举。有功索赏,也不会让皇帝对李恪的用心有别的猜疑。李恪,的确是在苦心孤诣的韬光养晦。

“现在我一个闲散的皇子,这样的好马拿来全无用处,只能让它老死在自家后院的马厩里,且不可惜?”李恪微笑道,“今天的比武我都听说了。当时,长孙涣仗着马快,险些把功劳从你手中抢走,这岂不气人?以后你就是百骑使了,你的座骑怎么能比属下长孙涣的还要差呢?收下吧,别推辞了。”

“那就……多谢吴王殿下了。”秦慕白只得收下。

“此马极通人性,名为‘火云’。”李恪摸了摸马颈上流苏一般的火色棕毛,将马缰扔给秦慕白,“从今天起,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上马,骑给我看!”

秦慕白接过缰绳拿起马鞭,一翻身骑上马。那马急躁的前后挪着步子,鼻子里打着响鼻,还不停的用头颈去蹭李恪,看似颇为不安和不舍。

“呵呵,这马我养了两年,和我感情倒是挺深。慕白你看,它知道我把它送给了你,有点舍不得离开,要流泪呢!”李恪抱着马头轻抚着它的面颊,低语道,“去吧,火云,宝马配英雄,他才是你最好的主人!”

火云悍然扬起头,猛的发力人力而起长长的嘶鸣。

秦慕白始料不及被吓了一跳,幸得反应够快没有被掀下马来。

“殿下,此马与你感情如此深厚,在下真是不忍夺人所爱了!”秦慕白就要跳下马来。

“不。它是你的。”李恪猛一挥手,坚决的说道,“正因为它通人性有情意,所以才是一匹真正的好马。你若惦着我们的情谊,就善待此马,和它并肩书写属于你们的传奇去吧!”

说罢,李恪突然一挥手,一巴掌拍在了火云的马臀上。

火云长嘶一声,撒蹄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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