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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带清也有可取之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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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拉玛十世这个不争气的后代,拉玛五世在暹罗国历史上的风评非常好。

他也被称为朱拉隆功大帝,号称泰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现代泰国的缔造者。

只不过,在这封信的落款处,致信人的名字不是拉玛五世,也不是朱拉隆功。

而是用正楷写的“郑隆”两字。

没错,曼谷王朝的缔造者,拉玛一世,自称吞武里王朝郑信大帝之子,获得了中原皇朝的册封,而他的后代,也在中原皇朝的朝贡体系内自称郑信后人。

如果是朱富贵是正儿八经的大明原住民,这会儿可能也和乾隆老儿一样,被这伙欺世盗名之徒骗了。

朱富贵冷笑着,将朱拉隆功的信件撕得粉碎,用力砸在暹罗信使的脸上:“回去告诉你们伪王,就他也配姓郑?当然,更不配姓朱!”

说吧,朱富贵一挥手,左右侍卫便将他叉了下去。

“且慢!”

朱富贵突然一抬手,让侍卫停了下来,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鸡蛋大小的红宝石丢在了暹罗使者的脑门上。

“把这个红宝石拿去给你们伪王,朕富有四海,无所不有,怎么可能看得上他的破宝石,朕这个宝石比他的大多了,但朕不在乎,让他洗好脖子,等着朕的大军吧!”

说罢,朱富贵一挥手,不顾暹罗使者的哭喊,将他赶了出去。

·

朱富贵驱逐暹罗使者,原因有很多。

不仅仅是因怒使然。

拉玛四世朱拉隆功姓不姓郑,这只是一个由头。

历史上,拉玛一世背刺了吞武里大帝,第一个海外称王且国土面积超过10t的广东猛男——郑信。

说实话,作为郑信的妹夫兼侍卫队长,送姐夫上路,然后黄袍加身这种操作,也算是地道的中华传统了。

后来,因为考虑到中原皇朝一直有给小弟“存亡续断”的癖好,拉玛一世才自称郑信的儿子郑华,向带清申请册封。

实际上,拉玛一世只比郑信小三岁,与刘邦和秦始皇的年龄差距一样。

所以他这个郑,非常的不正宗。

拉玛一世其实也有部分华人血统,他娘是华裔,曼谷王朝历代王后也多有华人女子,毕竟比起本土的“暹”人,华人妹子的颜值肯定是要胜上一筹的。

所以后世的泰国王室成员,以及泰国的上流贵族,与其说像是当地人,不如说更像是华人。

但说到底,他们是暹罗人,不是华人。

此外,真正让朱富贵下定决心,要将曼谷王朝消灭的,是因为拉玛五世在信中透露出讨价还价的姿态。

实际上,暹罗国在中南半岛,就像是朝鲜在远东一样,被西面缅甸、东面越南两个大哥反复蹂躏。

甚至就连高棉人和占婆人也有蓄养泰族奴隶的习惯。

当年吞武里大帝郑信就是依靠华人和暹罗人的混合部队,拳打缅甸,脚踢越南,让老挝割地,夜宿柬埔寨金边王宫,这才避免了暹罗支离破碎的命运。

但本身,暹罗人的战斗力乏善可陈,与缅甸人、越南人根本没法比。

武德充沛这个词语,根本用不到他们头上。

唯一难能可贵的是,相比大波波和韩国人,暹罗人倒也知道自己的战力非常拉胯。

实际上,直到后世,不少在网上冲浪的暹罗人还是固执地认为,当年兔子的铁拳落在越南头上,是为了救他们。

如果不是兔子,他们就要被越南吞并了,暹罗自己的部队根本靠不住。

正是有这样的自知之明,导致暹罗人面对西方入侵的时候,没有选择带清、朝鲜、越南、日本那样进行抵抗(虽然因为太菜而都输得很惨),而是直接选择躺平。

比如说拉玛五世的老爹拉玛四世,带清强盛时,他还屁颠屁颠穿满清的官服,以示孝顺。(如图)

结果,太平天国之乱一开始,他便下令停止入贡中国,不再向中原天子朝贡。

紧接着,在1857年,第二次鸦片战争都还没打,中华帝国还没被洋人烧掉皇都,正式拉下神坛的时候,他就派出使团赶赴伦敦觐见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了。

之后他还几次派使团觐见拿破仑三世,表示仰慕法兰西的文化。

用英文亲笔信给林肯写信致敬,还赠送给林肯一把日本刀,甚至想要送一些大象帮助美国人对西部进行开发。

拉玛四世表示,暹罗的大象力气很大,适合用来在美国西部的森林里运输木材。

不过暹罗的船太小了,希望林肯大统领能派一艘大船来接这些大象。

林肯复函表示非常感谢暹罗王圣意,只是”美国正在发展机械化,不需要使用大象来做劳动力。”

可以说,拉玛四世的西方朋友遍天下。

与朱富贵正好相反。

至于说拉玛五世朱拉隆功,更是从小接受西方教育,喝着洋墨水长大的,延续了父亲的战略,进一步亲近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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