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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什么是友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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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星期二午休后的通识课程讲座,其实很容易让人想睡觉,碍于时间的关係,只好喝学校内的便利商店咖啡,于是七个人,就这样,移师到了校园内的便利商店,买咖啡去,此时,他们就坐在店内的用餐区,悠间的喝着咖啡聊着是非。

「阿哲我真的很好奇,你真的给大魔王两百万聘金吗?」忍了好久不说,林雨彤终于爆发了。

「彤彤!」李喜欢想要制止。

不过范思哲却随后开口了,「小欢没关係啦!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也不是秘密了。」不是还有个陈婉妮吗?

「这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没关係!」陈婉妮快速的发言,通知范思哲,她可不是透明人。

「呵呵,婉妮是自己人啦!所以,阿哲请你继续说,我们都很想听。」林雨彤非常的好奇,结果擅自作了决定,定义陈婉妮是自己人,但最大原因是,林天添喜欢她,而且大家好像也都很好奇的样子。

其实每个人都很好奇,除了李喜欢之外,因为这件事情,毕竟是她老爸和她男朋友干的坏事加蠢事。

「其实是,小芬姐姐生病住院了,他才跟我借钱要帮她治病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却会演变到,那两百万却变成了聘金,事情发生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看着大家好奇的眼神,范思哲不知为什么,就这么说出口了。

「阿哲,我们今天下午上完课,就去找他,我想我们应该要去处理这件事情了。」李喜欢心想,事情太离谱了,如果再不处理,那就是放纵了,这一定是她爸那个大魔王,又运用了诡计,对象还是她的男朋友,不处理怎么行。

「小欢,我也想要跟你一起去!」林雨彤马上说出她的想法,有时候真的很没有眼色,真是爱哭又爱跟。

「彤彤,这是我和阿哲的私事,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吧!回来我再跟你说结局,你只要为我们祷告就好,我会非常的感谢你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有界线,什么事情可以让林雨彤参与的,她非常的清楚。

李喜欢知道她这个好(闺蜜),有时候就是太单纯了,所以她也不太会计较,不过,范思哲此时心里却是在偷笑,心想,「大魔王,你就等着下午来接招!」

「小欢,需要我连络他吗?我有他的le,毕竟小芬姐姐还在生病,我们突然这样跑去医院找他,不好!」确实!范思哲提醒道。

李喜欢为了躲着大魔王,躲都来不及躲了,开学第一天在百货公司大门口,接到大魔王的电话后,她就直接把他封锁,删除了,所以,现在根本没有他的连络方式。

「不过,你到底是和他有多好?怎么还和他加好友,加了le?」这人就是她男朋友?没错!因为昨天已经确定了身份。

「哪有可能,会有多好?你不要误会了,是他要求要加我好友,好方便交钱的。」范思哲如实以告。

「那好吧!」李喜欢心想:「连le都加好友了!看来她必须先了解了解,所有的情况才行。」

「快上课了!我们要不要先去大礼堂。」必须赶快结束这个谈话,才行!时间还有十五分鐘,明显是范思哲不想再谈下去了,而且他们也需要去找一个好位置,有利上课作笔记。

就这样,讨论就先到这里结束。林雨彤和其他人,不管再怎么好奇,也只能等下课后,李喜欢和范思哲找过大魔王谈过后,才有可能从林雨彤那里知道,被透露的剧情,哈哈哈……

人与人的关係就是这么的微妙,每个人的个性,都不一样,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只好自己演独角戏,或是永远快乐的当个独行侠,也可以。

但是,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一种奇妙的境遇,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又觉得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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