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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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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湘云吃饱喝足,闲着没事儿哄她玩,问:“多凶?

小苗苗现场凶给妈妈看,两只小手握拳举到脸侧,小嘴巴发出咆哮的同时,小手张开。

“嗷呜——”

完美演示了什么叫张牙舞爪,不过带着奶味,毫无威慑力。

周湘云承认,有被萌到。

“小猫崽,饭快凉了,赶紧吃。”李春花摸摸小苗苗的头,语气明显柔和了不少。

“妈,她还说我是九尾狐狸。”周湘云随口搭了句。

李春花看她一眼,赞同道:“没说错。”

周湘云捧脸娇笑,“还得感谢您把我生这么美。”

李春花盯着她的脸,评价道:“照我年轻那会儿还差得远。”

心里不得不承认,这丫头自个儿会长,尽挑她和老头子优点长,才生得这么俊俏水灵,但有时候长得好看并不是一件好事,容易招人嫉妒。

“那可不是,谁让您是我妈呢,我不得让着您点。”周湘云全方位吹捧李春花。

周湘云也听出来了,小老太太话里有话,今儿个跟村里婶子们闲聊,曾六婶无意中说漏嘴,知青院那边有人乱嚼她舌根,将她未婚先孕这事儿传得人尽皆知,周湘云套了两句,曾六婶就把那人名字告诉了她。

周湘云在原主记忆里搜索了一遍,没想到居然是姜雯棋!原主以前在城里玩得最好的闺蜜,不过就她了解,姜雯棋不像那种人,这事儿定有蹊跷。

天一黑,李春花就和周湘云出门了,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回来,两个大背篓装得满满当当,压得常年干农活练就一身力气的李春花也弯腰驼背。

能不驼背吗?李春花怨念颇深,她不仅要背自个儿那筐,还要帮忙搂住周湘云的背篓,不然她一步也走不了。

她才不心疼周湘云,是怕动静闹大,引人注意。

小苗苗和周宇跑去搭把手,在三人合力帮忙下,周湘云终于卸下背上的重担,她气喘吁吁地瘫坐在地,揉着酸疼的肩膀,感觉背带已经潜进她肉里,好疼。

李春花斜楞她一眼,“瞅你这点出息。”

心里愁得不要不要的,就这样开春怎么下地赚工分?要不还是让老头子把人送走吧?或者帮忙劝劝找个婆家嫁了,这样至少可以保住外孙女,去母留子。

“姥姥喝水。”周家喝水的搪瓷缸比小苗苗脑袋还大,她提前给妈妈和姥姥倒了开水,摇摇晃晃端着送过去。

李春花喝了水,脸色好了些,将两个背篓里的冬笋倒出来,堆成了一座小山,小苗苗和周宇兴奋地围着转圈圈。

藏的时候没注意,一个地儿放几根,没想到这么多,太有视觉冲击力了,周湘云咽了咽口水,她对斤数没概念,问李春花,“妈这得有多少斤啊?”

“怎么也得有个百十来斤。”李春花看向小苗苗,感觉自己捡到宝了,一定得留身边才行。

冬笋不比春笋,个头小形状短,每根也就六七两左右,最重的也不超过一斤,这百十来斤都是数量堆起来的。

“这么多,做成笋干,手都能累断。”到时候李春花肯定让她帮忙,周湘云不想干活,只想躺尸。

李春花没好气地骂她,“吃吃吃,就想着吃。”

回来的路上,李春花就想好了,“这些笋子,留一小部分吃和做成笋干,剩下的全部拉去隔壁公社卖了。”

周宇不懂就问,“奶,为什么不去咱们公社的集市卖掉?”

农历一四七是红星公社的赶集日,地点由公社下面几个村庄换着来,大后天腊月十四正好轮到隔壁村。

隔壁村离得不远,走路半把个小时,去隔壁公社赶集,至少四五十分钟,还要背那么重的东西。

“说你傻你还真傻?农闲没事干,又快过年,大家伙不去赶集干什么?到时候给村里人撞个正着,这不都百搭了?”李春花收拾笋子,分出一拨自家吃,其它全部装回背篓里,头也不抬地赶人,“都别看了,快去睡觉,煤油灯不花钱啊。”

“妈,明天可不可以带上苗苗一块去?”周湘云自己想去,拿闺女当幌子,只要小老太太答应带闺女,闺女就一定会把她捎上。

就她那点小心思,李春花能猜不透,大发慈悲地主动开口:“都去。”

没她看着,这三人嘴巴没个把门,将这事儿说不出去,她不是亏大了,等她把“赃物”销出去,他们想怎么说怎么说,无凭无据,谁能逮住她小辫子。

周宇跳起来,欢呼一声:“太好了,可以赶集去了。”

小苗苗没赶过集,反正跟着高兴就是了,拉着她妈回屋睡觉,明天她一定要第一个起床。

结果,最后一个。

就连周湘云一身懒骨头,为了吃腌笃鲜,也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洗漱完回来,小苗苗还撅着个屁股窝在被褥里,周湘云戳她一下,她往前蠕动一步,好不容易钻出个小脑袋,发现眼睛一点没睁开。

为掩人耳目,李春花天不亮要出门,而这个点根本不是小苗苗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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