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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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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刀又锋利,又耐用,周围百里之内,屠户都是用我的刀。许多人还要托人来这里买呢!”

张均点了点头,道:“好,取一把与我!这里一百二十文,你数清楚了。”

主人接了钱,还要说一说这刀如何磨,如何保养。不想张均不听,拿了刀转身就走。看着张均离去的背影,主人叹了口气,把钱收起来。

回到家里,张均进了房,把酒肉摆在桌上,便一个人坐在一边不说话。

母亲走过来,在桌边坐下。把酒肉摆好,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咂咂嘴道:“好些日子不没有酒肉到口里,实在难熬。我儿,酒肉不少,你也过来饮一杯。”

张均道:“这是严老狗的钱买的,我不吃!妈妈,我们日子艰难,你也忍一忍。今日吃了,明日便与严老狗说好,再不与他来往了。”

母亲笑笑:“我儿说的什么话!没有严员外帮衬,我们如何过日子?现在兵乱时节,万物都贵,想吃饱肚子谈何容易?你不要乱想,好好过日子就是。”

张均道:“开封运粮,一日百文。我去这一趟,怎么也赚一贯两贯回来,够吃许多日子。”

母亲只是摇头:“这些酒肉,就要多少钱?一贯两贯,每日里米都吃不饱,过的什么日子?你不要多想了,只管随着我,每日里酒肉少不了你的。”

张均见说不通,把买的解腕尖刀取出来,拿了一块布慢慢擦拭。口中道:“妈妈,阿爹被金人掳去北地,不知吃多少苦!你为了酒肉之欲,就从了严老狗那种人。我为人子,岂能不管!话我便说明白,如果明日你搬去与严老狗同住,这一把刀就取了他性命!”

母亲吓了一跳,颤抖着道:“我儿,你怎么就拿起刀来?快快去放下!明晃晃的,有些吓人!”

张均不管,拿着刀道:“这是杀人的利器,你心中自是有数!明日严老狗派人来接你,你只管推了就是。若是跟着去了,我便带这刀去杀人!”

母亲见张均面色沉重,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心中害怕。一时间拿不定主意,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儿子说,僵在那里。

张均冷笑一声。收了刀,回到自己房里去了。

王宵猎带了粮商开给自己的单子,天尚未黑,就回了金乡镇。到了军营,让曹智严来商量。

曹智严进门,王宵猎让他坐了,把单子取出来给他。道:“今日问了城中粮商,他们愿意便宜卖给我们些粮食。只是我拿不定主意,回来与你商议。”

曹智严拿了单子,看了一会道:“这价钱倒是不贵。与开封府比起来,可是便宜多了。”

王宵猎点头:“不错,便宜得多了。而且这里粮食种类多,我们有的挑选。从他们开的价看,现在麦的价钱较高,而且军中磨面不易,应该不买。是买粟还是买稻谷,我一时拿不定主意。”

曹智严道:“我们军中多是小舍人汝州老家人,习惯吃的是粟米。不似开封洛阳这种大城,都吃南方运来的稻米。依我看,还是多买粟,军中的人吃得惯。”

王宵猎点了点头:“也有道理。粟的价钱虽然稍贵一些,重量却重。”

这个年代卖粮,是按石斗来算的,是容积,而不是后世的重量。粟的密度远大于米,每斗的价钱稍高一点,其实还是便宜的。习惯吃粟的人来说,买粟更划算。

前世的记忆,王宵猎只知道粟,也就是后世说的小米,是用来煮稀饭的。作为主粮,是什么效果心中没数。其实这个时候的中原地区,除了开封和洛阳,大多地方都是以粟为主食的。与后世不同,麦子或者说白面并不是主流。大多都是在城市里,作为较贵重的食物。与此适应,饺子、面条、馒头等等后世北方流行的食物,在北方也很少,多是在大城市里。

这时的黄河以北地区,与王宵猎记忆中的饮食习惯大不相同。北方的主粮以粟为主,通漕运的如开封、洛阳等大城市,则习惯吃稻米。种麦子最多的地方,是江淮,与稻一年两熟。淮河以北地区,其实种麦不多。麦子与粟相比,更加需要水。

王宵猎对此很不习惯。总觉得世间主粮,就应该是水稻和小麦,粟怎么能做主粮呢?煮熟了,吃时总觉得嗓子不舒服。只是没奈何,这个时代事实就是如此。

权衡良久,王宵猎道:“那便如此吧。我们买一百二十石粟,三十石稻米。其余的,便都买了菽豆吧。现在军中有马,没有菽豆只怕不行。”

曹智严想了想道:“小舍人,如此只怕菽豆还是多了。”

王宵猎笑道:“菽豆不只是可以喂马,还可以做成豆腐,勉强补肉食不足。你不知道,豆腐能做的菜又多,味道还不错,吃了也强壮身体。”

都说豆腐是汉朝淮南王刘安发明的,中国古已有之。不过,一直到宋代,并没有流行全国。这个时候有豆腐的地方实际很少,黄豆多是做马料的。一般地方豆的价钱都要比米便宜一些。

王宵猎知道,虽然豆制品比不了肉,但可以部分代替。此时吃肉实在太难,既然豆不贵,那就多买一些。除了做马料之外,还可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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