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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0)(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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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的修养,原本消瘦的脸起了些肉,长期营养不良,本该开始抽条的脸还未长开,眉目间透着稚气。

陆一鸣叹息,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一缕发丝从发带中滑落,他替某个专心致志的人轻轻将它别在耳后,正巧擦过点缀着红痣的耳旁,引起对方一阵颤栗。

这里很敏感啊。

某人收回干坏事的手,没有一点反省之意,他发现他还挺喜欢这地方,更喜欢看对方这时的反应。

人老了,恶趣味倒是多了。

陆一鸣如此感叹。

天刚亮,陆一鸣和裴星收拾收拾出门,今儿去镇上,采购一些东西。

陆母在他们出门前嘱咐:早点回来。

好。

霜降时节,早晨的路边起了一层白白的霜,他们出来的早,白霜还未化去。

冷?

陆一鸣瞧见裴星暴露在空气中的手,有些通红,下意识牵起对方的手搓了搓。

说起来,他最近半夜总是被惊醒,某只兔子时常无意识地靠近他这个热源,将手脚埋在他的躯干上,把他当作天然的火炉。

不过,一旦早上起来,对方又会翻脸不认人,偷偷摸摸将手脚抽出,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

他觉得这反应有趣,没拆穿对方。

冰冷的手被温暖大手掌包裹,热量源源不断输送而来,裴星觉得不仅是手,身子好像也暖和不少。

镇上商业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秋收后,人流量开始变多,又正值秋冬交接之际,采购的人不少。

他们打算先去布行瞧一瞧再去找卖货郎买些厨房用料,家里的盐还充足,暂时不需要买。

两人穿过热闹的街道,来到布行,一名妇人带着丫鬟和小厮与他们并肩,目的地与他们相同。

原本已经擦肩而过,那名穿着绫罗绸缎的妇人突然二回头,一脸惊喜地看着陆一鸣。

一鸣,你回来了!

陆一鸣一眼认出来人,毕竟原身记忆中不乏对其美好的回忆。

这是原身的前未婚妻,宋妍。

裴星虽未见过宋妍,但凭哥儿的第六感,他准确猜出这人的身份,对方一身亮丽,肌肤光滑白皙,一看就保养地非常好。

他咬着唇,头低下去,轻轻动了动被握着的手,想收回手,不过陆一鸣没松。

裴星打量宋妍的同时,对方也在上下打量陆一鸣身旁一身粗布衣的裴星。

这就是他的夫郎?长得称得上眉清目秀,就是略显寒酸。

多亏母亲没坚持让自己嫁给陆一鸣,否则她现在只能跟着对方风吹日晒,粗茶淡饭,哪能像如今这般锦衣玉食,过着少奶奶的生活。

瞧见对方过得不好,她心理就非常舒坦,看,这就是她当时没嫁的男人,打仗回来又如何,还不是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

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不过,五年未见,陆一鸣挺拔了不少,比她丈夫更显男子汉气质。

说起来,她可是知道陆一鸣只喜欢女子的,特别是她这个前未婚妻。

她瞥了一眼两人紧握的手,绽开笑容:你没事就好,前几日母亲还说起你,得知你平安归来的消息,我非常高兴。

陆一鸣闻言果然松开拉着裴星的手,视线落在宋妍身上,宋妍一脸得意,暗想,果然,这人对自己还是念念不忘。

手被松开,没有温暖的手掌包裹,裴星的手再次凉下来。

明明冬天还未来临,裴星却觉得这一刻寒冷刺骨,某只小兔子心中一涩,低着头红了眼。

这里好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正当他暗自神伤时,一只手轻轻揽住他的的肩膀,对着宋妍真诚道谢。

因祸得福,多亏了你的成全,让我收获一个贤惠的夫郎。

轻飘飘一句话在裴星湖心上翻起滚滚巨浪。

每个哥儿都幻想过成亲后的生活,他也不例外。

陆家买下他时,他一开始惶恐不安,他听闻有些被卖的哥儿遭受夫家的毒打,或者不将哥儿当人看,整日做牛做马伺候一家子生活,苦命的哥儿受不住折磨,最终寻了短见,还连累了娘家人。

大哥二哥的孩子不过两三岁,自己的弟弟妹妹也只有十岁,饥荒的绝望在这个家庭蔓延,面对即将饿死的一大家子,他收起眼泪。

总归是要嫁人,现下有人要替出征的儿子买媳妇,挑中了他,他过去总好比留在家里多担一份粮来得强。

更何况陆家的人给的,说是聘礼其实是卖身钱,钱不少,足够一家子撑过这个冬季,能为家里添一些活命的筹码,也值这十几年的养育之恩。

贱命一条,最苦不过是成为一名寡哥儿,给对方陪葬。

一辆驴车将他从生长了十四年的村庄驼到五河村,他带着最坏的打算嫁入陆家,没有新郎,只是拜了高堂,敬了茶,改了户籍,从此变成陆家人。

所幸生活没有想象中那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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