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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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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熬一锅香喷喷黏糊糊的小米粥,从酱缸里挑三两把脆生生盐津津的小咸菜,配着两样新炸的丸子,就是一顿好饭。

丸子刚炸好的时候,外酥里嫩,放一段时间之后,外壳就会逐渐软化,渗出内部的油脂。

但这并不代表它会变得不好吃,相反的,时间的流逝反而会使丸子各个部位的味道进一步融合:好一道冷拼盘呀!

当零嘴?当饭?都好。

空口吃大萝卜辛辣刺激,越吃越寡淡,吃太多还会有点烧心。可谁能想到只是调了一点鸡蛋和面糊,去油锅里煎熬一番,就会完成这样惊人的蜕变呢?

萝卜特有的辛辣被最大程度中和,面粉和鸡蛋醇厚的香气得以发挥……

所以说,要想一鸣惊人,总要吃点苦的吧!

此时若赶紧喝一勺小米粥呀,粥水的热气会进一步催发萝卜丸子的香味。

嗨,除了好吃,还能说什么呢?

直接把丸子丢到粥碗里也是可以的,原本干干净净的粥水表面会立刻浮起几点可爱的油花,亮晶晶黄澄澄,随着筷子的搅动不断游曳,像调皮的小鱼。

香醇的小米粥增添一点咸味和荤腥,有种喝肉粥的错觉,幸福感油然而生。

白星先就着炸丸子喝了一大碗小米粥,又去盛第二碗,这才开始吃咸菜。

她自认不是个特别挑食的人,但今天的最爱却唯有一种,自然也是花样最新鲜的一种:

听书生说这咸菜原本叫辣疙瘩,南边的人也叫大头菜、芥菜头,好像都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吃法很有些区别。

辣疙瘩,顾名思义:口感辛辣,青白相间的表皮疙疙瘩瘩,是很常见的东西,便宜!

北地的人喜欢一口气买许多,洗干净后用清水和盐巴腌制,密封在大瓷坛里,只要没有雨水和其他不干净的东西跑进去,辣疙瘩就不会腐烂,足可以吃到来年。

就是这样一碟不起眼的小咸菜,也会是寒冬餐桌上不可忽视的靓丽风景线。

人们大多直接捞出来切丝吃,稍微讲究一点的,还会切一点细葱白,点几滴香油凉拌。

不过孟阳觉得那样都未免太暴殄天物了些。

他从腌制好的辣疙瘩中挑选皮薄肉厚的,洗去外表多余的盐分,去皮切成粗丝,先用五花肉丁爆香,然后加入酱油和红薯粉条一起炒。

咸菜本来就够咸的了,倒也不必额外再加盐。

炒出来的混合咸菜丝油汪汪软乎乎,口感丰富而多样,可比吃单纯的咸菜丝要美味多啦。

当然,这又是肉又是油的,成本自然也高昂许多,简直可以当成一盘待客好菜。

若非如今有两人上交银两,他也是不敢这样耗费的。

有这样的咸菜,何愁不下饭?

白星拿了个热好的葱花油卷掰开,夹了一大筷子混合咸菜丝在里面,啊呜一口咬去半个。

香,真香!她简直想不出第二个词来啊!

分明都是很简单的东西,甚至有点上不得台面,可偏偏滋味如此之好,惊人诧异。

咸菜也能当主角的吗?

大葱也能当主角的吗?

还真能。

我们就是如此自信

今天早起时, 白星遇到了一点突发状况:

她怎么都梳不好头!

总让别人替自己梳头非长久之计,于是白星就琢磨着是不是要自力更生?

奈何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当初王太太给编的一根麻花辫她尚且复原不了, 更何况孟阳搞的这个新发型难度几倍于前者……

她自己梳了老半天, 光把一头厚重的卷毛理顺就累出一身大汗,再想编辫子时, 却觉得十根指头根本不够用!

到底怎么弄的呀?

她越编越着急,越急越编不好, 最后简直要把自己气死了!

到底怎么回事啊?

当初看他们弄的时候也不难啊。

她用力抿紧嘴唇, 觉得有些荒谬, 又有点莫名的委屈:

她曾经打败过那么多赫赫有名的对手, 如今竟然被一根辫子难住了?

倒是也能绑马尾,可她还是觉得麻花辫好看一点。

世上哪里有人不爱美呢?

说到底, 她也还是一个小姑娘呀。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当,一个人已经体会过更美妙的滋味后, 就很难再适应以前那种粗糙了。

没奈何,只好炸着一颗头去敲隔壁的门。

连咚咚的敲门声都似乎透着一股憋闷。

开门的是廖雁, 这厮先是一愣, 然后撩开挡在白星面前的“门帘”瞧了眼, 继而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谁家的扫把成精了?!”

稍后孟阳听见动静跑出来时, 外面两个人已经你来我往过了十几招。

自从廖雁来了之后, 院子里就少有安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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