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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荀家五虎度陈仓(二)(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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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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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张牛角、张飞燕相比,於毒既不是“州郡大侠”,没有闻名州郡的名气,也不是“智谋之将”,没有足够的谋略和眼光,所以在黑山军里他只能先响应张牛角、再听命於张飞燕。

当然,他也有自身的长处,比如勇武,作战时敢於身先士卒,比如轻财重义,为人有侠气,可这些长处最多只能使他成为一方草莽之主,却不足以支撑他成为“一军之主”。

将者,兵之胆也,一军之主更是全军将士的胆气。

要想成为一军之主,需有两个条件。

一个是坚毅不拔的性格,只有性格坚毅,才能在一时失利的情况下鼓舞兵卒,使全军不至於因失利而丧失斗志,如刘备,永不言败,百折不挠,终成大事。另一个则就是如张飞燕那样,须得具备足够的谋略和眼光,只有谋略和眼光足够,才能在复杂的形势中做出明智的判断,才能做到趋利避害,带领全军赢得胜利,从而成为一军之支柱,使全军将士时刻都充满信心。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只有前者,没有后者,可能不管怎样坚持也赢不来最终的胜利,而如果只有后者,那么可能还没等到胜利就因为一场无法避免掉的失利而丧失了斗志。

再以刘备举例,刘备得诸葛亮后说:“孤之有孔明,如鱼之有水也”。刘备本身具有着坚毅之性格,可在战略眼光不太足够,所以有此一说。

於毒在性格上显然不如刘备坚毅,在战略眼光上也不如张飞燕,且亦没有如诸葛亮这样的谋士相助,所以当魏郡没有强敌时他攻城略地,看似所向无前,而当荀贞挟逼死张角、逼退张飞燕的声威抵达魏郡之后,他立刻就变得忐忑不安、进退失据起来。

在荀贞斩杀他的第一个信使时,他笑对部属说:“荀君之所以杀了老邓,是因为我上封信确实无礼”,他的第一封信的确是为了试探荀贞的态度而作,可“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荀贞二话不说就把他的信使斩了,还在回信里要他再遣个信使去邺县,好再杀一次,这是一种侮辱,他不敢发作却说出这句话来,究其根本,就是他性格不够坚毅,不具备成为一军之主的资本。

现而今,在闻听先是邺县兵营生乱、继而邺县士绅、父老多不赴荀贞宴请两事后,他不加考虑地又心怀大畅,又说明他也不具备足够的谋略和眼光。

在杀於毒的第一个信使前,荀贞曾笑对太守府的府吏们说:“君等惧於毒兵多,而於我看来,他不过是犬彘一般的东西罢了”,这句话在当时固然是为了鼓舞、提升府吏们的胆气,可於今观来却是说对了。

邺县,太守府内。

荀贞询问探马:“魏县有何动静?”

“闻得明公设宴,邺县的士绅、父老却多未应召出席后,於毒陈歌舞美伎,置酒高会。”

荀贞转顾荀攸、刘备,笑问道:“如何?”

荀攸笑道:“明公之计,已成六分。”

荀贞见刘备蹙眉抚须,低头不语,一副郁郁不快的模样,问道:“玄德,於毒已中我计,渐入了我之彀中,此乐事也,卿缘何不乐,反而蹙眉?所忧何事?吾愿闻之。”

“明公,於毒虽拥兵万众,明略不足,此小戆之寇也,非公之敌,不足忧。备所忧者,是城中右姓,此次明公设宴,右姓、士绅多不奉召,此固能松懈於毒对公之戒心,可对公在郡中的威名却大不利也。”

荀贞一笑,说道:“先前我将府吏泰半驱逐,这一干被逐的府吏多是出自郡县名族,邺县的大姓对我怀有不满是意料中事,……要非如此,我又怎会设酒置馔,召他们饮宴?”

荀贞这次置办酒宴,召县中大姓饮宴,一来可以说是新太守上任伊始的惯例,没有把持着一郡之政、经、文大权的郡县大姓的支持,新太守之为政将会如蜗步难移,二来却也正是为了达到“大部分士绅都不肯赴宴”的目的,正是想以此来瓦解於毒对他的戒备,不把於毒对他的戒备瓦解掉,他“不用大兵出境就能平定於毒之乱”的计策就无法得已实行。

也就是说,他这次是在明知邺县士绅、父老多半不会应召赴宴的前提下摆酒设宴的,邺县士绅、父老大半没来正中了他的下怀。

刘备说道:“固然如是,他们不来赴宴确是有助公计之行,可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这么多的右姓、士绅对公均怀敌意,如不能尽快将这份敌意消弭掉,对公日后的行政将很不利。”

自有汉以来,郡县长吏与地方豪强大姓之间的斗争从未有过间断,可以说是贯穿了整个的前、后汉。荀贞未出仕前,观本朝之史,无论是前汉的名臣、抑或是今汉的干吏,凡有留“能名”於后世者,在其为政一郡的时候,多半都干过诛杀郡县豪强大姓的事情,如前汉被号为“苍鹰”的郅都,济南有一个大姓,宗人三百余家,豪猾,历任二千石不能制,景帝因拜郅都为济南太守,郅都至则诛其首恶,余皆股栗,从而一下扭转了以往豪强压倒郡守的局面,又如周阳由,“所居郡,必夷其豪”,凡是他出任太守的郡,他是一定要把当地的豪强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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